立马拉下脸,故作生气。 提着小赵江眠的侍从面露难色:“可是他刚刚差点......” 小秦期打断他的话,伸手拽住小赵江眠的胳膊,一把将人拉到眼前:“他都还没我年纪大,就算打我一下我也不会少块肉!你们不用那么紧张。” 闻言,下人们面面相觑,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小秦期自顾自地脱下长靴放到一边。他赤脚踩在冰冷的地上,难以控制地哆嗦起来,搓着手道:“这天这么冷,你的脚都冻出血来了。但我也没带多余的鞋子,就这双,你先凑合着穿吧。” 小赵江眠愣住,捧着两只包子呆呆地看向小秦期。 后者长长叹气,蹲下身抓起他的脚将靴子给他套上,左右摇一摇,晃一晃,琢磨说:“嗯......好像是大了一点,你姑且将就将就。” 自从战乱开始,小赵江眠再也没有穿过一双完好的靴子,这是第一双。 他眨了眨眼,忽然觉得脚上被冻裂的地方格外的疼。 “你这都吃的什么?”小秦期连啧两声,抢走他手里那两只肉包子。 小赵江眠倏然回神。他伸手正想抢回包子时,小秦期先一步将用油纸包好的烧鸡塞进他怀里:“喏,吃吧!” 似乎从那天起,赵江眠再也没吃过烧鸡。 他会永远记得小秦期递给他的烧鸡的味道。千秋万代,永不遗忘,永无替代。 窸窣的声响里,秦期如巍峨高山一般崩裂,如苍茫巨浪一般粉碎。他化成一阵血雾,缱绻地涌向赵江眠,像是一个无声的拥抱。 他有悔。悔没能做赵江眠的回头岸,悔没能渡赵江眠过苦海。 而他从来不悔的,是此生相遇,是大寒那日送出去的靴子。 那日相见后,小秦期便随父母离开,前往北地。往后再遇,赵江眠已是非生非死的傀儡。 赵江眠一直都记得那个大雪天里送他靴子的人,尽管不知姓名,不知籍贯。 兴许是上苍垂怜,以傀儡之身苟活于世的赵江眠终于得见心心念念,牵肠挂肚之人。 那是昭璧13年的大寒。 赵江眠撑伞从桥上匆匆走过。他刚得知赵可姿是舞姬落雁不久,是以三天两头往怀香楼跑,踩着寒风也要去见她。 而这一日,在见到赵可姿之前,他先见到了秦期。 少年鲜衣怒马,倚栏听风,十指弄琴。琴音袅袅,融化满城的寒冷冰雪,惹红河边姑娘家的脸,更扰乱七分心绪。 引路的小厮见赵江眠驻足,仰首望向楼上抚琴的男子,便笑道:“赵公子有所不知,此人名叫秦期,是秦家的二公子,前些日子才到城中。因着听说咱们楼里琴师沉鱼姑娘琴艺高超,便前来切磋。他们二人约好比三场,今日刚巧是第二场,比的是谁能先用琴音逗来燕雀。” “琴音逗燕雀,”赵江眠目不转睛,“燕雀唯恐避之不及,又怎会寻着琴音而来?” 小厮嘿嘿一笑:“赵公子且看。” 赵江眠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有人提着笼子过来,笼中燕雀叽叽喳喳。而与寻常鸟类不同的是,它们都生有蓝色尾羽。 “那是咱们楼里养的听音雀,”小厮脸上满是自豪之情,“掌柜的特意请了神仙施法,让它们能听懂乐声。它们若是听得高兴了,便会衔花送人。” 瞧着那些人打开笼子,赵江眠眼底平添笑意。 笼里的听音雀展翅飞出,蓝色尾羽在明媚的阳光下流光溢彩,熠熠生辉,洒落点点星尘。 琴音淙淙,如清泉流水,或是玉石叮当。抚琴的人略低着头,长指压在弦上,神色清明,眼神明亮,一如当年弯腰为他穿上棉靴之时。 在这悠扬的琴声里,听音雀啄起早先备好的花枝,纷纷飞向秦期。 花影交错,星尘如雪,燕雀似云,琴音绕梁。 赵江眠看痴了眼,直到那人抬眸望来,他才顿然回神。 秦期眼底笑意盈盈,遥遥道:“好看吗?” 饶是明知他问的是座下数人,赵江眠依旧心跳飞快,仿佛这话是说在他的耳畔,是说与他一人的轻声细语。 那时就起了妄念,生了痴心。 又或是更早,从他脱下靴子的那一刻起,懵懂无知的人便已铭记于心。 大抵是他的目光太过炙热,秦期携着听音雀衔来的鲜花,起身朝他走来,满目笑意:“公子听得这般入迷,想来也是位爱琴如爱己者,不知在下是否有幸得与公子相识?” 赵江眠胸腔里翻腾起一阵又一阵的欣喜、酸涩。 喜的是多年后还能再见,涩的是如今已非故人。 他早已不是活人,这副身躯不过是鬼仙的傀儡。因为心有不甘,心有怨恨,所以在十四岁那年,敌军入境手里长枪将他的腹部挑穿时,他苦苦哀求上天。终于在漫漫长夜里从鬼仙那里换来苟活于世的资格,而代价便是自由。 赵江眠苦笑,他本不愿回答秦期的话,相见已是幸事,他又怎敢奢求其他? 可是在秦期温柔的目光里,他节节败退,最终还是报上姓名:“赵家赵江眠,敢问公子贵姓。” “免贵,姓秦,单字一个期。” 往后的年岁里,赵江眠既痛苦又欢愉。 他曾想过要带赵可姿远走高飞,此后便与秦期再无瓜葛,生生世世再不相见。但是赵可姿不愿意,他便心存侥幸,偷来一场好梦。 可是梦总该有清醒的时候。 崔意星在他身上种下的蛊成了拴住他脖子的细线,只需稍稍用力,就能让他毙命。 秦期便是在那时意识到他一直苦苦隐瞒的事情,得知他是死而复生,是从乱葬岗爬出来的妖鬼,四肢密密麻麻被丝线缠住,一举一动都受鬼仙裹挟。 赵江眠本以为,秦期会因此疏远他,甚至和那些无意得知他身份的人一样喊来一群道士将他捉拿。可是秦期并没有做出任何伤害他的事,反而是一如既往地拎着酒扣响他的房门。 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不要将秦期卷入这场浪潮。可是他贪心不足,守财奴似的抱着秦期给的温暖不肯撒手,不肯远去。 不久后,秦期撞破他杀人。 他是温世昌的帮凶,屠杀温家数百人,用他们的血来祭祀鬼仙,为自己续命。 他憎恶温世昌,更憎恶自己。 他原以为,这场祭祀过后一切就会风平浪静,他能陪着秦期安稳度过余生。可他终究是错了,人的贪婪从来都是永无止境的。 他爱秦期,但他更爱自己。是以在得知观音泪能助他长生不老,羽化登仙时,他不惜一切代价要取得此物。 他要长生,要堂堂正正地活在世上,要如诸天神佛一般受人跪拜,而不是被鬼仙捏在手里如同捏一只蚂蚁。 但秦期是何等聪明,抽丝剥茧察觉到他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