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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1 / 1)

上,有心听的人自然会明白话里的意思。 涟绛以为楼弃舞会是个聪明人,便纵身跃上梧桐树,身子后仰躺倒在树干上,闭目养神。 迟迟等不到树下的动静,他不禁疑心刚才的话是不是说的太含蓄了些,以至于楼弃舞真没听懂,于是索性挑明道:“你还是回去吧,这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而且牵连甚广。你法力低微,就不要跟着瞎掺和了。” 鬼知道止戈会不会狗急跳墙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来。 楼弃舞在这时抬头看向他,又在触及他的目光时很快低下头,盯着树干说:“我有办法抓到他。” “什么办法?”涟绛摸摸肚子,饥肠辘辘,可明明才刚吃饱。 楼弃舞沉默良久,终于在他扛不住饿打算折回去再吃一顿时缓声说:“他喜欢吸食楼里小倌的精气,我可以帮你引他出来。” 涟绛不曾听说过楼里小倌,便追问几句,一边听一边稀奇地睁大眼。 他倒是不知,原来人间还有这种地方。 “人间好玩的地方还有很多,”楼弃舞看着他,随意说道,“你若是不嫌弃,我可以带你去逛逛。” 涟绛点头刚想说好,陡然想起观御还孤零零地待在天宫里,也不知道吃没吃好、睡没睡好,顿时没了兴致,转回正题说:“你这法子倒是不错,不过扮小倌这事我来就行,你不必去冒这险。” “你不擅长此事,恐怕瞒不住他,”楼弃舞还想再与他商量,“还是我来吧。” 涟绛摇头拒绝,越发觉得楼弃舞不对劲。 要说好心,那他这好心也太过头了;可要说他别有所图,一只连尾巴都没长全的狐狸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他惦记的。 缩骨、易容。 总不能是丑到无法见人才出此下策,他到底是谁,又想做什么...... 不知是不是怕被猜忌,在涟绛再次出声拒绝时,他终于松口,不再同涟绛争。 涟绛朝他道谢,转身回殿中寻步重时听见他在身后说:“我不会害你。” 涟绛驻足,回头望向他时脸上挂着很浅的笑意,心里却忍不住骂: 骗我也是害我,怎么你就没半分自觉? 而在涟绛走远以后,楼弃舞缓缓撕下脸上覆着的人皮。 他在骨缝缩张的嘎吱声里舒展开四肢,眸色渐深,偏头朝着暗处看不清脸的人说:“去告诉止戈,观御已经想好了法子对付他。” 那人应声,左手掌心里飞出一只巴掌大小的青鸟。 楼弃舞抬脚要走,那人又叫住他:“涟绛心有疑虑,只怕不会轻易扮作小倌。” “他会来的,”楼弃舞唇角勾起一丝笑意,“他自作聪明将计就计,却不知此计并非冲他而去。” 他双眼微眯,稍作停顿以后捻着指腹慢慢道,“只要金寄枝不窝囊,观御这回——必定难逃一死。” “可涟绛与他两情相悦,若是帮他解了毒......” 楼弃舞啧声,脸上笑意不减反增:“那便更有趣了。” ——让他痛不欲生的活着,让他亲眼看着放在心尖上的人因自己而死,看着古老的预言成真,总比让他轻易死去更有意思。 第116章 折枝 “喏,就这儿。” 近日暮时,步重陪同涟绛重新回到永嘉。他这一路上都是半睁着眼,看上去像是没睡醒,一面打哈欠一面死气沉沉地指向面前一座吊脚竹楼,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 涟绛看不惯他这副懒散模样,试图摇醒他:“你别睡了,咱们是来干正事的,能不能保下无烟子就看今日这事能不能成了!” “小爷我从生辰日起到现在,五日!整整五日都没能睡一个好觉,”步重勉强睁开眼睛,伸手在涟绛眼前比比划划,“你倒好,我这刚歇下你就把我逮起来,大老远来这找止戈打架!睡不够怎么打得过嘛!?” 涟绛理直气壮:“谁让你前五日不睡?非要去找那什么……什么玉?” “勾玉。”步重无语,“我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你怎么就老是记不住他的名字?” 涟绛不吭声。 但两人相交甚久,步重瞥一眼就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当即不屑地哼声说:“合着你就满心都只记得你那观御哥哥,旁人你是一点儿也不在乎,指不定哪天能连我给一起忘咯!” “也不是,”涟绛捏捏耳朵,有些羞涩地说,“我心里除了观御,还有阿鱼。” 步重疑心听岔了:“谁?” “阿鱼,观御池子里那些肥鱼。” 步重:…… 他不想再理会这个张口闭口观御阿御哥哥阿鱼轮流着喊的家伙,一声招呼不打抬脚就往竹楼中走。 涟绛急忙跟上去,临到门口被莺莺燕燕围住,难免无措。好在步重并未丢下他,三两句哄得那些个姐姐妹妹们不知东南西北,趁机问出小倌居处,拉着他便往那儿去,一边走还不忘一变提醒他: “你这张脸长得太招摇了些,一会儿扑完粉摸完胭脂记得用法术再遮一下,免得止戈一眼就认出你。” “成。”涟绛一口应下。 两人在小倌房门前驻足,步重常年混迹人间,懂得打点关系,便挂着笑往小倌手里送去满满一袋银子,直看得涟绛肉疼眼睛直。 而那小倌平日里接人待客也多,早先便练就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当下将两人哄得心花怒放。 他收下银子也明白主子的事不能多问,便安分地领着涟绛进房,依着步重的意思为他做些打扮。 步重在院子里头等了近半柱香的功夫,小倌才推着涟绛出来,嘴甜的跟抹了蜜似的,每走一步都要夸上两句。 涟绛却笑不出来,磨蹭着不大愿意出门:“这...这样真能行吗?” 他一面说,一面低下头略有些尴尬地扯一扯身上那件薄薄的黑色短衫。动作间衣角上串着米粒大小的墨玉珠子的金线摩擦过腰间裸露的肌肤,难免让人觉得痒。 步重听见动静,忍着睡意强行扒拉开眼皮,甫一看清眼前人的模样,登时睁大眼瞌睡全无:“你……” 那小倌兴许是误会了,故而找给涟绛的并不是什么正经衣裳,或许连称作衣裳都有些牵强—— 上身那件乌黑短衫的领子边堪堪压过锁骨,藏不住锁骨上那颗红色的小痣,同时更衬得他肤色雪白。 衫上两条宽袖也是少见的样式。袖子里层玄黑如墨的细带紧紧绑在胳膊上,左一道、右一道,交叠出并不算显眼的压痕,外层则是薄薄一层轻纱,与最外头那件暗红色的轻纱衣重在一处愈发显得颜色深沉。 短衫的长度只及胸下,再往下墨玉珠子半遮半掩,遮住他平坦的小腹,腹上流畅的、隐约可见的肌肉线条收束进下身长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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