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在生气,我是在替它可惜。”姜乐忱一边咔哧咔哧地嚼着山楂,一边说,“这个行业竞争太大了,最不缺的就是长得好看的狗,一条成名的狗后面,至少有一百条狗可以代替它。它经纪人会运作,把它捧起来了,可经纪人手里难道就只有一条狗吗?再说了,模特犬就是吃青春饭,它都六岁了,再过两年它就年纪大了,不上镜了。观众都喜欢新鲜面孔,没有狗永远是六岁,但永远有狗六岁。” 盛之寻沉默了:“……你这话,怎么听上去不像是在说狗。” 姜乐忱:“啧啧啧,这位海外侨胞,我教你一首古文——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 ,可明得失;以狗未鉴,可懂内娱。” “……”海外侨胞觉得小姜又在跑火车了。 盛之寻没再在狗身上打转,转而询问《金苹果1号》的主题曲创作进程。 姜乐忱哽了一下,幽幽道:“您一定要在我吃东西的时候问我吗?” 盛之寻听懂了,他这是一点没写。 其实姜乐忱自小就是个特别自觉的孩子,从来没经历过DDL的折磨。别的小朋友放寒暑假,都要在假期的最后一天狂补作业,可是小姜特别自觉,每次都提前完成作业,绝对不拖延。就连老师让他们写日记,他也提前编好一个月的内容,做到日日不重样,天天有新意。 可就是这样从不知DDL为何物的他,却在《金苹果1号》的主题曲上卡壳了! 没灵感就是没灵感,脑细胞枯竭就是脑细胞枯竭,姜乐忱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块在太阳下暴晒了三天的海绵,一滴水都挤不出来了。 闻桂在知道他的处境后,曾经主动提出要帮姜乐忱。闻桂会钢琴和吉他两种乐器,这次他的solo专辑里有两首都是自作词曲。 但是姜乐忱想来想去,还是拒绝了。 当时,姜乐忱是这么告诉闻桂的:“创作这件事,最难的就是迈出第一步——要如何从零走到一。零就是零,一就是一,如果我是零,你帮我做了一,那我也是个假一。只有我自己踏踏实实的迈出这一步,我才能真正实现质的跨越,由零变一!” 当时,闻桂是这么鼓励姜乐忱的:“……好的,那我期待你从零到一。” 可惜过去这么久,姜乐忱还是个零,没能变成一。 安静的车内,盛之寻问他:“你现在究竟进展到哪一步了?四月份就要录音了,录音前还要编曲、制作,录demo,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 姜乐忱说:“我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一步。” “哦?” 姜乐忱:“写标题。” 盛之寻:“……” 姜乐忱理直气壮:“做事要有头有尾,写论文都要开篇立论定个主要基调呢,我写歌当然要先确定主题了。” 盛之寻耐着性子问:“那你的标题叫什么?” 姜乐忱:“暂定叫《出山入瓮》。” 盛之寻回忆了一下剧情,伍叔、鲍爷、小猪倌,三人为了一枚装有商业机密的U盘,你追我赶地跑出大山,却迷失在了山外的世界里。从这点上来看,姜乐忱取得歌名还挺妥帖的。 在接下来的路程中,他们又聊了一些创作方面的事情,盛之寻用自己写歌的经历举例,告诉姜乐忱可以从哪里获取灵感。 有了话题可聊,漫长的路程也不觉得枯燥了。 茫茫夜色中,盛之寻的爱车驶下主干道,拐进了姜乐忱家所在的小区。 直到看到自家小区熟悉的大门,小姜才暗暗松了口气——说实话,他本来还担心盛之寻把他拐去别的地方呢,毕竟盛之寻只答应把他送回家,又没有说是谁的家。 不过事实证明,是姜乐忱杞人忧天了。 车子停靠在小区外,姜乐忱和盛之寻说了声谢谢,开门跳下了车。 “西蒙,谢谢你今天绕一大圈送我。”姜乐忱冲他挥挥手,和他说再见。 “小姜,你等一下。”盛之寻忽然叫住他。 姜乐忱绕到驾驶座那边:“怎么了?” 盛之寻降下车窗,定定望着路灯下的男孩,幽蓝色的眼眸里有一丝怀念:“还是橙色头发适合你,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染的橙色头发。” 小姜没想到他特意叫住自己居然是说这件事,他抬手勾了勾发尾,有些遗憾地说:“我也喜欢橙色头发,可今天我是喷的一次性染发剂。我们顾总不让我再染头发了,他说彩色头发不符合我的学霸人设。” 当爱豆就是这点不好,妆造只能听公司安排,尤其在一个团里,从发型发色到口红深浅都有讲究,很容易被其他成员的粉丝拿着放大镜挑错。顾禹哲管他比姜妈妈管的都多,要求他别那么高调。 盛之寻也是从男团走出来的,很理解团队成员之间在妆造中的龃龉曲折。 “那看来我运气不错,今天解锁了你的限定发色。”盛之寻一边说话,一边拿过了旁边座位上姜乐忱留给他的冰糖葫芦,“对了,这个你拿回去吧,我不吃的。” 姜乐忱原本买了两支,他在路上已经吃了一支,另一支就扎在防油纸袋里,留在了副驾驶座位前的小台子上。 姜乐忱:“啊?可咱们不是说好了,让我请你吃夜宵的吗?” “和你开玩笑而已。”盛之寻回答,“为了保持身材,我从出道之后就没吃过夜宵了。我拿走也浪费。你家里不是有只小狗吗,你吃不了可以给小狗吃。” “啊,我家的排行不是这么排的。”小姜认真解释,“在我家,我吃不了的东西先给我爸,我爸吃不了才会给狗。我爸就是我和狗之间的中转站、泄洪阀、压力枢纽中心,所以这根糖葫芦有很大可能最后是进了我爸嘴里。” “那好,”盛之寻语气带笑,“那就拜托你帮我向叔叔问声好了。” 他把糖葫芦递了过去,无意间和姜乐忱手指相触。姜乐忱的手指很暖,骨肉匀停,有一点微不足道的薄茧。 两人的手指稍触即分,盛之寻贪恋他指尖的温度,却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握住他。 姜乐忱浑然未觉,用手里的糖葫芦向他挥挥手:“西蒙再见。” “再见。”盛之寻轻声道,“我明天要飞去澳洲参加一个活动,短时间之内应该见不到面了。” “啊,那就助你一路平安。”姜乐忱羡慕地说,“我还没出过国呢,我最想去澳洲了 ,亲眼见见那里的澳洲红袋鼠,听说都是肌肉猛男,纯野生版magic mike。” 盛之寻:“……” 姜乐忱:“对了,我听说那里有卖公袋鼠的蛋蛋皮做的零钱袋,西蒙你要是看到了,能给我买一个回来吗?” 盛之寻勉强挤出几个字:“我尽量。” 这种伴手礼,可真是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