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内幕的人都知道,林家破产了,林青时没了后台,各方都赶着踩一脚呢。觊觎林青时已久的各路人士心思也活络起来。 秦亦行暗恋林青时多年,消息传到他耳里,向来面若寒霜的秦亦行脸色微变,心疼之下还有一丝惊喜。 暗恋对象破产了怎么办?当然是趁虚而入,关心他,给他做靠山,为他撑起一片天地。 具体怎么做?男人当然要直接。 秦亦行(紧张到面瘫):跟了我,我能帮你解决一切。 · 圈里热议林青时被秦亦行包了。 秦亦行手段狠厉,面冷心硬,即便面对小情人也是面若寒霜的。所有人都在看林青时的笑话,昔日贵公子,今日身下客,曾经再傲现在还不是要委身权势之下。 林青时冷眼看待这些议论,按着秦亦行给的地址去赴了约,比秦亦行先到一步。 秦亦行西装革履,生怕冒犯到暗恋对象,衬衫扣子都扣到最上面那颗。 一进门,暗恋对象半躺在酒店床上,领口大敞,好看的眼睛直勾勾看过来。 秦亦行顿时手足无措,唯有用一贯的面若冰霜伪装自己。说好的高岭之花呢?遭不住了。 林青时看着冷脸摔门离开的男人,脑袋上缓缓冒出一个问号。秦亦行是不是不行? 第2章 傅君榆垂眸看着手表上走动的指针,徐初已经在这叭叭叭心灵鸡汤五分钟了甚至还有要讲下去的趋势。 这已经是傅君榆的极限了。 他眉头微皱,有些不耐烦,放下手表准备直接拽走徐初,却突然感受到一道灼热的视线从人群中发出直勾勾落在他身上,他抬眼看去,对上了人群最末端那个最好看的男人的视线——即便傅君榆并没有注意过在这里的八十几个人长什么样,但这一瞬,傅君榆就是笃定了这个男人是这里最好看的。 大多数人的视线都在口若悬河的徐初身上,只有这个最好看的男人目光炯炯,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睛里迸发出的光芒炙热,有些灼人。 有些如狼似虎。 傅君榆脑海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成语。 徐初终于结束了他的心灵鸡汤,回头却发现傅君榆正盯着人群,眼神还晦涩莫明。 徐初心下好奇,顺着傅君榆的视线看去,才发现人群最末端躲了个十分抢眼的男人,徐初下意识心里发痒,同时有些可惜——他又不傻,这漂亮男人和傅君榆之间眼神火热得都快化为实质了,徐初虽然爱玩,可没有夺兄弟之好的兴趣。 徐初没有出声叫傅君榆,而是开始回想洛炀是什么来头来着。 《星光少年》的录制还在继续,徐初讲话结束了,选手们自然不好再留在这,纷纷慢吞吞地离开。 直到洛炀将视线收走,傅君榆才惊觉自己竟然走神了,他不着痕迹的收回视线,面不改色对徐初道:“讲完了?讲完了就走吧。”语气毫无波澜,似乎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然而徐初并没有顺遂傅君榆的意思转身离开,他挑了挑眉,声音里满是揶揄:“大榆,刚刚看什么呢,眼神这么火热?” 他火热?他眼神火热?到底是谁眼神火热? 傅君榆下意识觉得荒谬,洛炀精致漂亮的脸又猛地撞入他脑海里,冲击力太猛,连带着被他尘封在心底的一段记忆也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傅君榆垂下眼帘,默不作声,一时竟也没想起反驳徐初的调侃。 傅君榆反应如此,徐初自然是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了。他清了清嗓子,眼里满是看好戏:“看上了?这么喜欢呢?也是,这么漂亮我都心动了,今晚叫来一起玩玩?” 傅君榆撩起眼皮子看他,眼眸幽深。 “哎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咱浪归浪,但都讲究你情我愿的,不会强抢良家妇男。”徐初摆了摆手为自己正名,接着手肘搭在傅君榆肩上,眼里笑意有些轻佻,“人家叫洛炀,是个跳过海选直接空降录制现场的个人选手,但是个人选手又怎么会直接空降呢?” 走后门的。 傅君榆这么聪明,徐初话讲到这份上,他怎么会不明白徐初什么意思。 徐初轻笑一声:“放心吧,参赛选手我都调查过了,洛炀什么背景都没有,无父无母,刚大学毕业,就是个漂亮的普通人。”“漂亮”两字被加了重音。 傅君榆轻笑一声:“和我有什么关系?” 怎么会没关系?刚才你们俩不是眉来眼去的嘛?徐初张了张嘴正想说话,傅君榆却没给他这个机会,转身离去。 “不是吧大榆,你不会浪子回头开始立好男人,不对,乖男孩人设了吧?” 都这样了还没关系?向来直来直往心动就上的徐初睁大了眼睛,声音也不自觉提高。 徐初声音不小,不巧被落在人群最末端的洛炀听去了。洛炀挑了挑眉,面不改色,继续随着人群走入录制大楼里。 “走了。”傅君榆不带任何情绪,脚步不停。 真走了?都不带追问一下的? 搭在傅君榆肩上的手肘一下子失去了着力点,徐初惯性地往旁边跌去,踉跄了几步才站稳,就这么几秒的功夫,傅君榆离开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徐初只好暂时歇了那些废料小心思,赶紧追了上去。 至少面上是歇了的。 好兄弟空窗这么久,这会儿刚回国就看上了个漂亮男人,兄弟不出手帮助简直愧为兄弟。 · 《星光少年》录制还在继续。 八十余名选手和四个导师都已集结完毕,导师们都是业内前辈,实力和人气皆是一流,在场的选手平日里几乎没有机会和这样级别的人打交道,现在一下子来了四个,场面半是克制半是沸腾。 洛炀身在人群中,他虽是嘴角微微勾起,但只要有意观察就可以发现洛炀眼底的沉静。他很认真,打起十二分的注意力放在在场的每一个人身上,并不局限于几位导师。 洛炀的目的向来明确,他是来兼职的。 洛炀做过很多兼职,短则一个月长则半年多,从外卖小哥到乐器老师,他去观察这些职业会接触到怎样的人,他最爱的就是发现这些不同灵魂之间碰撞出的火花。 除了林之南,如今支撑他度过漫漫长日的就只剩下写作,一开始拿起笔是为了活命,但后来,当纸上的故事因为他落笔变得生动时,洛炀仿佛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除了林之南,写作成了对他最重要的事。 洛炀兼职时并不单纯只是工作,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给自己设定一个角色,然后扮演这个角色,观察当这个角色做这份工作时别人会怎么看他。 他曾经兼职外卖小哥时给自己设定了一个落魄富二代身份。 富二代每天穿着从前那些卖不掉的昂贵衣服,骑着破旧的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