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传来说笑声,其中有好几道声音都格外的熟悉,她都假装听不见。 走出一段路,她停下。 王隽说:“刚才吃到一半,要不要再买点什么?” “不用,”她说,“今天出来就不是专门出来喝下午茶的。” “那是为了什么?” 季烟想说,自然是觉得时间过得格外的慢,夜晚怎么还没降临,他怎么还没来,借着喝下午茶的机会出来透透气。 可这是能说的吗? 显然不能。 她不给他这个逗趣得瑟的机会。 她说:“今天是最后一天,大家都在蠢蠢欲动下班后的安排,我看她们也是,工作忙得差不多了,不如出来放松一下。” 这确实是个原因,但还不是主要原因。 不过因为偶然遇到他,这便是主要原因了。 王隽突然靠近她,她心里想着事,被吓得不轻,“你……” 他握住她的手,捏在手里,问:“我什么?” 他什么? 她的手被他抓着,他靠得更是近,两人肩膀挨着,路边行人那么多,这个点出来的以上了年纪的群体为主。 她一边推开他,一边注意着四周,不好意思地说:“有伤风化,你离我远一点。” 他却是不听,人依旧挨着她靠,手还是抓着她。 努力挣扎了一会,无果,季烟放弃了。 临城的冬天随处可见的绿色。 季烟和他默默往前走。 忽地,王隽问:“你蠢蠢欲动吗?” 她听得不是很明白,啊了声:“什么?” 他侧目,看了她一眼,目光继续往前看,说:“你的同事蠢蠢欲动下班后的安排,你呢,你也是吗?” 她蠢蠢欲动吗? 回到合众科技的尽调室,季烟忙了会工作,转去茶水间接水。 站在茶水间的窗台,往外看,远一点是一片绿林和大海,往近了看,是一群不高的办公楼和居民楼。 不论是在深城,还是在临城,她都格外喜欢茶水间的窗台。 站在这里,总能让她看见一些不一样的风景。 在深城,她眼里看到的风景是偶然路过的王隽,是悄然等候已久的人。 在临城,她看见的是生活,平静而舒心。 她望着远处不甚清晰的大海,心想。 她是蠢蠢欲动的。 她何止蠢蠢欲动,她恨不得能拨动时针,让时间一下子直达夜晚。 这样她就能见到他了。 一个月不联系不见面,她是真的忍不住。 他大概是知晓她的心思了,才会各种拐弯抹角地问她。 他明明知道她蠢蠢欲动,却还是明知故问,要去撩拨她。 季烟拿出手机,盯着他的名字看一会,半晌,她把杯子放在窗台边上,着手打字。 【季:我不仅蠢蠢欲动,我还想做点别的事,乖乖等我下班。】 她不该发这条信息的。 可是看着远处的那一片绿色风景,她心底又是雀跃的。 就想那抹冬日里的绿色,是给人希望一般。 今天是今年的最后一天,她想肆意地倾泻一下她的感情。 她就是这么直来直往。 她不介意用表达感情作为一个开端。 - 收到季烟的信息时,王隽正回到酒店,刷卡开门的那一瞬间,手机响了。 他点开,看到她发的信息,扬扬眉,反复盯了好几遍,他合上门,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一边走到书房,一边想着要怎么回复这条信息。 四点多一点,离她下班还有两个小时。到底是不好再去撩拨她,耽误她忙正事。 指尖点了一会桌面,半晌,他只简单回复了一句:【我待会过去接你。】 王隽定了下闹钟,放下手机,搬出笔记本电脑工作。 闹钟在五点二十准时作响,王隽摁掉的时候将电脑关机,他起身去卧室换衣服。 西装、领带、袖扣,都是那天季烟亲自给他买的。 他一件一件穿上,系完领带,对着镜子整理着装时,脑海中突然闪过四个字—— 悦己者容。 其实眼前的这身服装,对他而言,太寻常不过。自从脱离校园进入社会工作,他十年如一日就是这么一个打扮。 同样也是很多男性上班人士打扮的一个模板。 谈不上有何特别之处。 他今天之所以觉得不同,大概是因为穿这身不是要去上班,见什么重要客户,而是要去见他爱的人,见一个以后会和他携手走过风风雨雨的人。 意义到底是有些不同的。 像极了读书时代,身边同学朋友的第一次约会,各种忐忑不安,只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同时心底怀揣着不为外人所知的一层雀跃,私心想为这个特别的日子留下不一样的回忆。 那个时候,重压的学业,严苛的教条教归,以及对早恋视如洪水猛兽的父母和老师,都不能湮灭他们对爱情的向往和追求。 他们在那种苛刻、暗无天日的生活下,企图尝一点甜,偷得一点天光。 并以此,前仆后继,无悔无怨。 后来再回想,那几乎是他们一生中对于感情这种无法捉摸的东西,最为纯粹的一段时光。 当年的王隽不懂这种情绪,他除了不为所动,甚至是有些嗤之以鼻的。每回看着他们像偷尝糖果后一样的满足,他总会冷眼旁观,不与他们为伍,转头继续投入浩瀚书海。 他与他们格格不入,他们谈起他总是带着用‘没有情趣’来形容。 王隽却不觉得无聊和寂寞,相反他觉得他们无聊。 那时候的他,绝对不会想到,几十年后的某一个冬日黄昏,他会像当年那些他觉得无趣无聊的朋友同学一样,为了见女朋友,盛装打扮。 他从盒子里拿出袖扣,系上。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王隽觉得熟悉的同时,又格外陌生。 人还是那个人,可眉眼间的春风得意,终究是道出了他与平时的不同。 说不出是什么样的感觉,可他知道他更欣赏现在的自己。 过去的那个自己也不错,可一条路,一旦一个人独自走久了,终是会失掉一些颜色。 比如对生活的热情。 电梯下到一楼,他先去前台拿了花束,然后再去停车场。 坐到车里,他一边系安全带,余光看见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玫瑰花束。 他目光顿住,落在那花上面。 要订花时,他看着一屋子的五颜六色,繁花似锦,向来果断惯了的他,一时间竟然不知该选什么。 红色,虽是鲜艳热烈,到底太过大众,谈不上特别。 粉色,虽是清新亮眼,但随着社交网络对这一颜色的渲染和推崇,让他觉得没什么可取之处。 紫色,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