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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1 / 1)

过唱歌还是很有天赋的,在它的教导下已经能流畅的对月邀歌了,嗷呜嗷呜地开始叫得有气势、有节奏起来,不像康康一样还是个公鸭嗓。 在外人眼中,花椒跟星河也仅仅只是你一句我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互相唠嗑,所以孔碧也没有阻止,只要没说人话,这种情况哪怕是全向松他们这些专家也不会太过在意。 …… 这天,孔碧接到了救助机构的电话,他们终于到孔雀山附近了。 翎歌过来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如今虽然立秋,但南方的温度却一点没有因此降下去的迹象,而车载空调的降温效率向来一般,这导致翎歌中途还进了一次医院,紧接着又因为路上的噪音而出现应激行为,为此想要日夜兼程赶过来的众人不得不采取白天休息晚上开车的策略。 就这样反复的折腾去医院,要不是抱着来都来了,带回去也是死的想法,估计他们早就选择打道回府了。 毕竟这一路上不仅翎歌受罪,他们也被折腾得够呛。 好在如今终于是到了。 孔碧立马就带人过去迎接。 翎歌的住所工程量是比较小的,主要的就是各种降温的设备,其余则次之,但孔碧还是尽量还原了它的居住环境,做了一面岩石墙打造成悬崖峭壁的样式,让它休息时能更加感到舒适,内部则用造雪机等设备营造出了冰天雪地的环境。 因为翎歌不属于在南方能生活的鸟,所以它居住的地方天空上也被加装了网罩,用特殊材质制成,主要是为了保持展馆内部的气温,避免外部的阳光直射,但鸟类又是很需要阳光的,因此内部还加装了全光谱光源的照明辅助阳光照射。 虽然南方并不适合翎歌生存,但孔碧希望它能够对这里留下一个好印象,生活得尽量舒适,等她日后找到办法,再将它放归到栖地去。 海东青本来就是高山的精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它是不应该留在动物园的,这跟王天霸它们不同,王天霸本来就很适应这边的气候,平常想飞到哪里去就飞到哪里去,可翎歌哪怕病好了,它也不可能像王天霸那样自由自在的在这边飞翔,对它来说,这太痛苦了。 从救助人员的只言片语中,孔碧就能看出来,翎歌是一只渴望天空的飞禽,它不属于这里。 夜色下的动物园总是格外安静,救助人员从车上小心翼翼的将装着翎歌的笼子拿了下来,笼子上被罩着一层黑布,以防止翎歌应激。 “啊!啊!” 小家伙并没有被外面的动静吓到,烦躁地大声叫着,因为怕它出现意外,众人也没有多寒暄,很快就将其转移到了场馆内部,准备在这里给它检查身体情况。 虽然无论从哪个地方送来的动物先隔离防疫都是必须要进行的流程,但考虑到翎歌的情况特殊,众人还是选择了就地隔离。 罩在笼子上的黑布由翎歌熟悉的救助人员掀开,但翎歌并没有理会他,本能地看向孔碧。 孔碧蹲下来看向它。 翎歌的头骨宽阔,眼睛很大,铅灰色的喙,喙基覆有黄褐色的蜡膜,墨色的羽毛让它看上去就像是暗夜中走出的王者,眼神沉郁,一侧翅膀上的羽毛略显稀疏,露出内里肉粉色肤色和些许斑驳的伤疤,所谓战损美人,大约就是如此了。 孔碧小声地与它打招呼:“你好呀,翎歌。” 翎歌愣了一下,它的身边总是会围绕着许多陌生的、熟悉的人类,但他们的语言翎歌根本听不懂,所以他们讲话它也只会感到烦躁,这还是它第一次听得懂对方的言语。 她是同类吗? 翎歌犹豫了一下,她长得好像跟自己不太像。 也生病了吗? “……你好。” 最终,它还是轻声回应起来。 它已经一个人自说自话许久了,难得碰见一个能跟自己沟通的,翎歌还是放弃了不搭理对方的想法。 跟一些把人类当爱人、同类的飞禽不同,翎歌对人类这种生物已经有了一个还算准确的认知,知道他们与自己是不同的,只是对方身上的气息有点奇怪,这才让它一时摸不准,是人类又捣鼓出了奇怪的东西还是真的是同类? 孔碧伸手递过去:“要过来吗?” 翎歌抬了抬自己青蓝的爪子,矛隼的脚趾大多为黄褐色,这是绝大多数隼类和鹰类都有的色彩,它的却与众不同,爪子色彩如玉一般清透,这种色彩的脚趾被称为玉爪,是海东青中的极品,当初翎歌出生时,几乎一下子就成了培育家庭眼中的头牌。 可惜后续的身体检查中它却被查出了患有严重的肺病,这种海东青是注定无法成为鹰师手中的猎鹰的,毕竟鸟类的飞行严重的依赖它们的肺部,所以肺部疾病几乎就相当于将它判处了死-刑。 但被放生时,翎歌已经尝试过飞向天空的滋味了。 没有体验过,自然是能接受自己的命运的,可一旦尝试过了,就很难再去接受原本的命运。 翎歌小步的挪向孔碧的手臂,站在它的臂弯中,在它眼中孔碧无疑是个巨人,但海东青从来不惧比自己体型大的猎物,所以它并不感到害怕,仰头注视着她。 很多飞禽侧脸帅气,一到正脸却像是换了张脸一样,但海东青不同,无论正脸还是侧脸都显得极为神骏,不然也不会有‘羽虫三百有六十,神骏最数海东青’这样的评价了,而拥有漆黑羽色的翎歌更是如此,比起同为猛禽却被戏称为萌禽的猫头鹰不同,它们的外表让人第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帅气和危险。 对视片刻,翎歌缓声道:“你长得……好独特。” 孔碧面色一僵。 高情商:你长得好独特。 低情商:你长得好丑。 在飞禽眼中,人总归是逃不过一个丑字,这跟妙妙它们不同,飞禽找对象大多都是要看脸的,所以比起体格,它们还会很注意对方的羽色,而连羽毛都没有的人在它们眼中究竟属于什么地位可想而知。 孔碧伸出食指摸了摸翎歌下巴,心平气和:“你也长得很好看。” 翎歌:“?”怎么突然说话就听不懂了? 它张嘴叼住孔碧的食指,作为飞禽,翎歌并不喜欢别人碰自己的羽毛,尽管它自己并不爱惜,已经拔了不少了,但它依旧不欢迎别人碰。 猛禽叼住人的手指并不是想咬人,更偏向于玩闹或是单纯饿了,救助人员见此不由放松了一些,笑道:“看来翎歌很喜欢你。” 孔碧大言不惭:“我也这么觉得。” 作者有话说: 羽虫三百有六十,神骏最数海东青。——康熙 第49章 在初步与翎歌认识,确定对方情绪稳定后,王玲很快就上前去给它做检查。 作为专精飞禽类的中兽医,她在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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