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就继续睡了。 古神全部苏醒恢复了活动,某种意义上就象征着世界末日。 如果是饿得发疯,古神发现家门口恰好来了一个可以吃的同类,所以翻身而起想要进食,这是很好理解的。可是詹森已经跑了两年,路上也遇到过一些神秘存在的迹象,海神根本没有分心去找那些食物。 现在伦敦城里有一只灰蝶,看起来很美味,还傻乎乎的不会躲藏。海神完全可以轻松地一口吞下,这不比追着一个特别会跑的詹森简单? 詹森还想用灰蝶引开盖密尔的注意力呢! 结果海神来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快,不仅已经悄悄潜入了伦敦,还会说英语,更狡猾地使用人类气味剂隐藏行踪。 为了不使用太多力量暴|露自己的存在,居然偷学了詹森那套用付钱来中断联系的方式!居然深夜等在书店外面排队买书? 邪神不会遵守人类的秩序,任何看似守序的行为都是他们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的决定。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另有目的,谁在乎人类这群蚂蚁? 宁可守序,也要隐藏? 这不是詹森“认识”的海神! 詹森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在那几本书上面。 什么叫理智与情感,什么是傲慢与偏见?这是在影射什么? 他的行为能算偏见吗?谁看到古神一个翻身从海床上爬起来,会不吓得拔腿就跑? 盖密尔的表现是傲慢吗?分明是太直接,第一次见面就恨不得当场发生关系,如果这位古神满足了,说不定它又会回去睡觉。所以詹森即使没有误解盖密尔的意思,也一样会选择有多快跑多快的。 不过现在…… 詹森表情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手提一摞人类爱情小说,裹着斗篷无论从哪个方向都看不到脸的阴影化身。 行了,他知道这位古神的决心有多大了! 詹森决定认真想想。 在更正了对盖密尔的某些偏颇看法之后,那个银月之下拨动海水的红发人鱼形象立刻出现在詹森的脑海中。 从前詹森刻意不去多想,现在带了其他想法去看…… 糟糕。 詹森连忙控制住情绪,主动打破僵硬的气氛,干巴巴地说:“您看到蛰伏在这座城市里的灰色蝴蝶了吗?” ——那么大,那么好吃的一只灰蝶你没看到吗? 斗篷阴影扭曲了一下,然后拎着书籍的黑色手指忽然产生变化,变得白皙修长,还长有锋利的指甲。 兜帽上的金红穗子一晃一晃的,显示出了主人愉快的心情。 这一变化同时也让那股浓烈的烟草味消失,只是那套单薄的纱制衣服,詹森怎么看怎么眼熟。 这是巴黎一个橱窗海报上的阿拉伯灵媒吧! 因为这副装扮很适合隐藏面孔,詹森驻足看了几分钟,决定以后多注意这种遮遮掩掩身上香料刺鼻的人,搞不好对方就是被邪神污染的人或者邪神本人呢! 结果呢? 盖密尔抢先一步“使用”了该形象,亲身证明,穿这种衣服的人都有问题? 詹森说不出话。 那可是巴黎的橱窗海报,不是伦敦! ……所以盖密尔是看过自己翻阅的东西,走了自己经过的街道,察觉到自己停留时间过长,同样盯着橱窗海报看了几分钟吗? 詹森心情微妙。 被当做一个猎物追踪,与被从头到尾地仔细分析、再搜集情报的追踪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詹森想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吸引盖密尔的地方。他是新神,力量较弱,没有什么特别的能力。 非要说什么的话,是他的本体之前生活在海里? 可这不能作为参照标准,无论诞生在什么地方,邪神的真身都是混乱无序的,它们可以在地球任何一处生存,包括火山岩浆池。 盖密尔虽然被称作海神,但主要是这位古神活动范围狭窄,又睡在那一片海床上的缘故。盖密尔跟大海的关系没那么近,而且形态是海中生物的邪神不少,也没见盖密尔追着他们不放。 ——拥有远超人类的思维能力,就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所有可以想到的事情梳理一遍。 詹森脸上平静,心里早就慌了,他眼睁睁地看着盖密尔从黑影状态切换为一个新化身。 盖密尔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张相片,递给詹森。 詹森“扫”了一眼,心情复杂地伸手去接。 没错,这就是曾经被詹森当做通关文书的照片。 老牧师与老布兰登的这张合照,是在老布兰登出资支持探险队的那天拍摄的。因为这两个沉迷神秘力量的人,所以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两年前,约翰带着这张照片搭乘西风号去寻找康纳尔牧师。 詹森拿到了这张照片,也发现了那个四十年来遍寻不着的牧师躲在黑礁镇。他解决了一桩陈年往事,这张照片残留了詹森的力量。詹森借助侦探的手把照片送到了盖密尔的面前。 现在这张照片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詹森发现照片上自己残留的那一点力量被盖密尔的气息小心严密地围裹着。 两股力量已经混合在了一起,借由照片作为媒介,维持着一个危险的平衡。 如果詹森主动接下照片,并且把它带在身边,就等于默认了这个新缔造的联系。 从此之后,他与盖密尔的关系就没有那么简单了。煤气灯幽幽地照着街口,雾气飘动着,游离在两人身边。 “……我要去银行办事,我已经说过了,巡警先生!昨天晚上我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虽然那家伙就死在我租住的公寓门口。”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浓雾里传出,约翰正满脸疲倦地跟一个穿着巡警制服的男人说话。 詹森:“……” 伦敦,一座你永远不知道什么人会从雾里冒出来的城市。 约翰也急忙停步,他的五官与表情都像失去了控制,混乱地抽搐着。 站在煤气灯下的两个人——戴着礼帽穿着厚绒大衣的绅士一手拿着蓝宝石手杖,一手接过那个披着兜帽斗篷、浑身神秘又充满异族风情的美人递过去的一张相片。 左边的绅士固然气质优雅,英俊不凡,可是右边这位一身异国风情的美人实在太高了,身形又过于矫健,仿佛一只危险的猎豹,虽然线条优美得欺骗人的眼睛,但是那种隐藏在肌理之间的柔韧爆发力平添了凌厉危险的味道。 在气势上,竟然是衣饰更绚烂华美的一方占据上风。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两个家伙,约翰认识! 其中一个昨天上午委托他去调查并解决布兰登家的遗产纠纷,另外一个在昨天傍晚来到他家,声称要找在梦中看见的意中人,根据约翰的推理,这个意中人很明显是前面那个委托人! 约翰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