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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其叶看到后,想了想,表情乖巧地说,“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都不吃别人做的饭了。”

“不至于不至于。你的笔记本我给你带来了,充电器是在抽屉找到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要是带错了我现在可以再去跑一趟。”

江其叶倒是没先去关注笔记本的充电器,目光追随着她锁骨上的某个位置。

她今天穿的是件方领,脖子上戴了条细细的锁骨链当装饰,锁骨位置没什么遮挡,衬的那处红艳艳的痕迹张扬异常。

“你被什么东西咬了吗?”他出声问。

白蓁蓁开了手机前置摄像头一照,沉默了,心里把弗朗茨骂了千八百遍。

一抬头,江其叶还在看她,她模糊其次地给出解释,“嗯,是被咬了。这是一个意外,一个完全不重要的意外。”

不重要的……意外?

第34章苏雀

自从给江其叶带去了笔记本,江其叶就彻底陷入了工作模式,一连好几天,整个人的状态都很忘我。白蓁蓁还发现了他一个不算很好的习惯,对着笔记本敲敲打打的时候会忘记吃饭,要么吞一口就不吃了,要么塞一口嚼两下,接下来腮帮子直接不动了。

在她第三次看到江其叶喂了三口还没把饭喂进自己嘴里的时候,她忍不下去了,冲到床前擒住他的手,把那口饭亲自送进了他嘴里。

舒坦了。

江其叶愣了下,眉眼清隽斯文,凝视着她有些讶异,“怎么了?”

“干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白蓁蓁叉着腰,“怎么会有人热爱打工大于干饭呢?打工是不会让你成为人上人的!但是干饭可以!只要你吃的够多!半小时内你不把这碗饭干完我就把你的笔记本带回去!”

有些人,不逼一下你永远不知道他干饭的潜能有多大。

在白蓁蓁的死亡凝视之下,江其叶只花了短短十五分钟就把午饭吃了个精光,连汤底都没剩下。她满意地收走了碗筷,“其实也没必要吃的这么快,很容易消化不良的。”

清洗碗筷的时候,白蓁蓁顺便去找了一下江其叶的主治医生了解病情。正如老话所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江其叶的骨折确实得养上两三个月才能愈合。

他骨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在她身上,所以在他伤愈之前,她得负责照顾,肯定是不能回国的。那这么算起来,她可能有半年时间都回不到家了……

一想家就想给爹妈打个电话。

白蓁蓁有一对心很大的爹妈,一个月就给她打一次电话确认她还是否存活。上一次联系还是在她妈给她寄了张银行卡过来让她记得签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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