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镇住了:“什么?”他舌头都大了起来,他平时总是关注食物,关注民众的生活,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刺激有点大了。 “真的吗摩拉克斯?”然后下一秒,这位掌火的魔神就好奇的八卦起来了,毛茸茸的脸上的红晕甚至都扩大了几分。 “你真的喜欢小重霄吗?” “重点不是喜欢重霄,而是喜欢还是孩子模样的重霄!”归终严肃纠正。“难道钟离你——喜欢的类型就是孩子吗?” 说到最后,归终已经在考虑自己要是对他动手胜算有几分了。 摩拉克斯抬手揉了揉眉心:“……先听我说一个故事吧。”也正好给他时间,整理有些混乱的想法心心绪。 ** 大概,两千三百多年前,摩拉克斯诞生不久。那时的他尚且弱小,行走在提瓦特大陆之上,偶尔会因为遇上不敌的魔神而败走。 他的运气不错,至少每次都活了下来。 也是在一次失败的战斗之中,在他逃走之前,他被人——或者说,被魔神救了下来。 对方自天而来,如同陨石一般坠击而下,一线金光闪过,刚才还气势汹汹的魔神就被劈砍成了两截,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化作了元素消散。 “哈,不堪一击。”清脆的女声不屑道,然后,自烟尘中走出的人背光向他伸出了手。“喂,你没事吧?” 烟尘散去,而随之映入眼帘的声音主人的那张脸,也刻入摩拉克斯的记忆之中,经久不灭。 救了他的是一位少女模样的魔神,红色的长发微微卷起,束成高马尾垂落,因为她弯腰的动作滑落,发尾从摩拉克斯面前扫过,有一种太阳晒过后暖融融的味道。她穿着红色的上衣,交叠的领口上有红色的宝石,腰间是点缀了红色羽毛的甲胄,双腿修长有力,赤足踩在地面上,指甲尖锐。 大概是因为背光的缘故,摩拉克斯觉得她的眼睛好亮,金色的如同太阳宝石一般的眼瞳,其中倒映出他有些狼狈的模样。 摩拉克斯抓住了她的手,借力站了起来,神情还有些怔愣:“……没事,谢谢你。”他要略微抬头,才能看到她的眼睛,摩拉克斯这才发现,自己要比对方矮一些。 “我叫摩拉克斯,你是?” 红发金眸的少女挑眉,然后猝不及防的凑近,鼻尖差点就碰到他的:“真名?真是大胆的魔神。” 她勾唇笑道,眼里却没有笑意。 “不怕被其它比你强大的魔神拘使吗?” 肩膀被按住,施加上来的力气很大,摩拉克斯一下就被摁倒。而罪魁祸首双腿分开跪在他腰侧,一手按着他的肩膀,一手搭在他额头上,将零散的额发捊上去,贴近,金眸对上了他的眼睛。 那漂亮的红色长发垂落在他脸侧,触感柔软。 “不怕吗?”她眼也不眨的盯着他,又问道。 “如果是你的话。”鬼使神差的,摩拉克斯盯着那双太阳眼眸说道。他从她的身上,感受不到敌意或者恶意,所以,如果是她的话……没关系。 如同火焰一般夺目耀眼的太阳魔神。 “……重霄。我叫重霄,我给你取个假名吧。”身上的少女魔神拉开距离起身,如此说道,看他的表情如同看傻瓜一样。“免得你被人拘走了,如此傻瓜的魔神,要是少了,会变成一大憾事吧?” 摩拉克斯乖巧的看着她,点了点头:“好啊。” 少女的魔神——不,重霄她干脆坐在了他的肚子上,很轻,一副苦思冥想的表情:“唔…钟离?怎么样?我之前看到有人类制作一种叫做钟的东西,每次当有野兽来袭的时候,他们就撞响大钟,而震耳的声音就会驱退野兽。离,希望灾厄不会降临到你的头上,永远远离你。” 摩拉克斯不太懂,但是他听懂了重霄对他的祝福。于是他点头应下,对她认真地保证。“好,那我就是钟离了。” “记住就好——在你足够强大之前,就使用这个名字吧。钟离。” **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情…重霄逝去了。但是,尚且有一线生机,我将她带回了我诞生的地心深处,直至两千三百多年后,也就是不久之前,她再次化形诞生。” 摩拉克斯的记忆很好,直到现在回想,他也清晰的记得那段时间的每一幕。重霄第一次见他时的模样,还有后来第一次露出的温柔笑容,教导他武技是凶巴巴的表情,还有细心的关照。 后来,他找到适合自己的武器,是□□。使用单手剑的重霄还闷闷不乐的许久,说教给他的剑术不就白费了吗? 于是他耗费了一段时间,将剑术改为枪术和她切磋了一次,她的心情才好起来了。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点时光,摩拉克斯都记得。即使是最后的悲伤地回忆,在看到如今的她的模样,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归终说他喜欢重霄。 摩拉克斯不懂什么是喜欢,但是… 和重霄待在一起,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很开心。但是和她说话,被靠近,被触碰的话,心情会很愉快。 但是或许是因为以前,所以不由自主的保护过头,总是想时时刻刻的看着她,把她放在安全的地方。 “她是我的…我非常在乎的人。甚至于我的很多喜好,习惯,都是受了她的影响。如今她涅槃重生,我自然应护她一生无虞。” 归终她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故事……然后她想起了一件事。“那个写着你名字的牌子?”那是她偶然遇到摩拉克斯拿在手心摩挲,好奇问了才知道他还有钟离这个名字的契机。而不久之后,归离集起名的时候,也是她提出的取名[归离]。 “是重霄做了赠予我的,说是怕我忘记了这个名字,又将真名说出来了。”摩拉克斯解释道。对于他而言,无论是摩拉克斯,还是钟离,都是他认可的名字。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用钟离这个名字行走在外,认识的友人们也都用这个名字称呼他,所以他对于归终一直叫他钟离接受良好。 “这样啊……”归终松了口气。 怎么说呢…虽然失落于摩拉克斯很早的时候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但是,他不是那种喜欢幼童的变-态真是太好了! “我明白了。”归终沉声说道。“祝愿你们幸福。” 摩拉克斯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又一次的沉默了。然后他看向马克休斯:“你也是这样认为吗?我对重霄的感情,是喜欢?” 他心底隐约有所察觉,却不能确认。并非是不能接受自己有这样的感情,而是因为实在是太熟悉了,即使过去两千多年,他对重霄也没有生疏的感觉。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反而看不太清楚。 马克休斯可不懂这些,但是既然归终都这样说了,他挠了挠脸颊:“是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