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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8(1 / 1)

烧死之劫,跑出来之后,一没有盲目寻找大可汗踪迹,二没有贸贸然卷入战争杀伐之中,悄悄躲避起来,吃草根喝马血,观察三天,接着毫不犹豫主动来到阿克玛营帐前,用曾经别人贿赂他的金银贿赂了门卫和守门者,让这些粗野汉子没有见到他第一时间杀了他,而是先通报阿克玛…… 于是阿克玛见了他,问了他两个问题。 “现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混战,为甚么选择投奔于我?” “我观战三日,在众多酋长之中,只发现三位可堪成就之人。第一人乃是十九王子,我预料他会迅速纠集队伍,组织人手,攻歼其他王子,借此机会一飞冲天;第二人乃是西戎的巴图鲁,号称西戎第一高手的罗罗蒙达尔,我预料此人会紧紧追随大可汗,趁机收揽勇士死忠,借助勇武之势,将局面尽快稳定。” 此人从容敛袖,答道:“第三人乃是您!阿克玛酋长!我预料你会浑水摸鱼,趁乱而起,诛杀违逆,剿灭强敌,掌控局势,自立为王,率先做这乱局之中的一颗定海神针。” “我如此预料,然而我继续看去,只见十九王子第一日将将纠集兵将,酋长便直捣黄龙,不管不顾,先杀了他一个落花流水,砍掉了十九王子的脑袋,一场艰难危机就此掐灭于萌芽之中。” 他忽地古怪一笑,嘴角咧开:“罗罗蒙达尔第二日便开始尝试纠集队伍,却三次失败,而每次失败都是有酋长部队骚扰所致,此人不得不三次杀出重围,狼狈而去。虽然勇武盖世,却之后再无踪迹。” “于是,自此我便彻底明白,这三人之中,只有您一位可成大事!” 阿克玛闻言哈哈大笑,笑声中并无骄傲自满之意,只有一丝饶有兴趣的好奇与满满的愉快,他微笑点头:“不错,不错。最后一个问题……” “——你的名字是?” 中年文士敛袖垂眼,姿态雅致地行了一礼:“罗浮陈旭陈安邦,见过主公!” 第122章 西戎(四) 陈旭此人曾是大齐的秀才, 不知为何只身入西戎, 辗转几番, 成了大可汗的座上宾,此人似乎有无论在何处也能从容前进的风范, 兼之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大局观颇深, 故而总能“慧眼识人”, 得遇明主。 阿克玛倒是不太在意他是否真心实意为自己做事,只要他能证明自身价值,即使心里有些小心思也无妨。人都是有缺憾的, 鲜少有谁会一心一意毫无愤懑地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另一个人,这世间万事万物, 总是来来往往方可恒久。 火光如豆,蜡烛燃烧着, 在帐篷内散发出燃烧过后的清淡香气。 阿克玛低头查看陈旭书下的奏报情况, 自打此人来这,只花了半天便将因为近几日极速扩充的军队的各项事务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目了然,让阿克玛身上的担子迅速变轻…… 之前后勤事宜是乌恩奇负责的, 但这家伙也只是个较为细心的西戎“蛮子”而已,打仗比后勤做得好多了, 现在有了陈旭, 乌恩奇也算能放松下来, 不再为了后勤的繁琐事情极为头痛地抓脑壳了。 阿克玛就着烛光看完了陈旭的简报, 对此刻的战力有了个笼统认知。他向来奉行以战养战,只会越打越强,现下更是如此,自己的队伍比之前壮大了一倍,只是鱼龙混杂,若非有他压着,大约会时不时爆发出大规模的械斗。 而现在,纵然有他压着,各种人物也会小规模的起冲突。 这让阿克玛很厌烦。 再磨合半年,大约就能彻底把这群兔崽子们搞得服服帖帖了……他心里默默想着。七日时光,目前他已然压服了西戎大半地界,除了那些顽固的小地方还在负隅顽抗,其他时间倒是完全无碍,正如陈旭投奔他时所说——阿克玛大势已成! “呼……” 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将已然看完的卷宗放在桌面之上,卷宗遭烛光辉映,宛若披上一层淡淡的薄金之色。高大魁梧的男人无声静坐,目光狰狞,如狼如虎。 “大可汗,你究竟在甚么地方躲着?” …… 三月时间一晃而过,在收揽了各方人才之后,阿克玛开始有条不紊地建立政权。他是狠辣的,大可汗那些不到五岁的孩子也连着杀死;但他又是仁慈的,纵然是曾经效力于大可汗的部署也会毫无瓜葛的任用。 而阿克玛对于权力的熟稔与把握,让一直冷眼旁观的陈旭暗自心惊。 做大可汗和做一个大酋长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虽然这听起来大同小异,但细枝末节处足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天赋和对权柄的嗅觉,而阿克玛曾经做的大酋长也不算很好,至少在奉行秩序的陈旭看来,此人做大酋长时,只是胸腔塞满破坏欲望的疯子,而他唯有在那蛰伏的七年时间显出了些独到的掌权法子。 但现在他看见了一个君王——难道这世界上,真有所谓的“天生王者”? 陈旭原本不信。 现下亲眼见了,才有些半信半疑起来。 阿克玛将大部分权利拢住之后,开始不急不缓地梳理手底下的人,分功行赏,挖出间谍,杀死叛逆,碾碎不遵……一切的一切,竟然稍微熟悉之后就能上手了。 陈旭用三个月意识到阿克玛是个比大可汗更可怕的君王。 他印象中,大可汗是上一代可汗的小儿子,杀死了自己的所有兄长之后成为大可汗,而他当时才三十岁。但现在,大可汗已经五十七岁了,这个年纪的人在草原上都堪称稀有——他已经称得上是个老人,而他最大的孙子都二十了。 大可汗地区是雄鹰,是猛虎,是豺狼。 但他已经老了。 眼前的阿克玛不到三十岁,却比对方更狠辣、更果断、更嗜血。 衰老的雄狮最终的结局只有被更年轻更强壮的雄狮击败而后驱逐,陈旭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承认了阿克玛的地位,作为大可汗的才能,他也决心将自己的忠诚彻底地献给对方。 当然,前提是后者的确信任且器重他,比之曾经的大可汗有过之而无不及。 曾经的大可汗太过宠爱那楼兰的女子,太过将那女人的话听在耳中,但阿克玛根本不在乎那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楼兰姬妾,直接奖赏给了下属。 而他自己宠爱的女人,那位同样拥有大齐血脉的温雅女子,也有着让陈旭颇为欣赏的优点——“她”是个哑巴。 陈旭本人虽然聪慧,但他压根儿没想过要踹掉顶头的上司自己独立。 独立哪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舒服?更何况,他的血脉决定了他不会被西戎人接纳——做军师和文士还好,但做头领?没人会真心实意服从一个文弱却聪明的头领,这些人粗蛮却傲慢,只信仰强大的人。 因此,在陈旭下定决心真正忠诚于阿克玛之后,他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热情更是上了两个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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